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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19 16:12:42

我喜欢作文

(一)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那无边无际蔚蓝的大海。去感受大海平静时从水天相接的地方吹来一股股凉爽的风,像一滴清澈的泉水涤荡着我灵魂中的浮躁与狂妄;去倾听大海波涛汹涌时站在高处海浪打击着岩石那清脆,有力的声音。躺在沙滩上,等海浪冲过来打在我身上让我躺着洗澡。在沙滩边收集那些从海里飘出来的贝壳和海螺,带回家去点缀我的小房间。

我喜欢山间清澈的小溪。在炎热的夏天把鞋脱了去洗脚,把脚一伸下去似乎所有的疲劳都随着这溪水流走了,顿时让我精神百倍的在里面嬉戏,玩耍。我可以邀请我的一些小伙伴去那里面打水仗,尽情的你泼我,我泼你。我要拿着鱼叉去抓鱼,抓到后立即就在那烤起他来,烤好就可以品尝自己劳动的果实。

我喜欢绿油油的田野。我跑到田野里去捉蜻蜓,在田野里尽情的疯狂。我要躺在田野里睡觉,因为我觉得用稻草来当床甚至比我的床睡起来还舒服呢。我会秋天时去田野里,因为那时稻谷已经成熟了,一眼望去是一片金灿灿的土地,那些稻谷包着农民们的收获,所以高兴得轻轻地弯下了腰。

我喜欢那一棵棵绿油油的大大树。我在树荫下和小伙伴们下下象棋,玩玩纸牌。我独自一人在树荫下看书,没人来打扰我。

我喜欢看书。在一间寂静的小屋里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我跟书里故事的主人公一起悲伤,一起快乐,去感受他的内心世界,让我仿佛身临其境。我会在很生气是或者很悲伤时读一读那些写的很优美的文章让我的心境平静下来。我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坐在里雨声最近的地方看书,一边欣赏了优美的文章,一边也倾

听了美妙的雨声。

我喜欢去有着树和人的头发一样多的青山上旅游。在那里虽然没有人烟,但是能呼吸到比水还纯洁,还干净的空气,那些纯洁的空气就像一股股春风唤起了我的生机与活力。

因为我热爱生活,有一双欣赏的慧眼,有一颗欢快的心灵,所以才会充满着无数的喜欢。

(二)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在夏天游泳,因为它不仅可以让我炎热的高温下降降温,也可以锻炼我的身体,其实我之所以喜欢游泳,这还得从我刚学游泳开始。

有一年夏天,我和爸爸在家睡午觉。因为天气闷热,所以我开着家里所有的电风扇。其中有型号48的大吊扇,两台叶长25厘米的微型吊扇和一台高1米5的落地扇。让它们全都对着我猛吹,那时我才不管浪费多少电呢。另外我的手里还拿着一把鸡毛扇不停地摇着。虽然这样有一些降温效果,但就是不能去掉那股难受的闷热。突然,爸爸把我从床上拉了下来,说要教我游泳,看来爸爸也热得受不了了。可是,我一听到游泳就想起了电视里放的那些被淹死的人,不禁心惊胆跳;同时,我看到池塘便想起了鲨鱼、鳄鱼……

等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动物。可是爸爸还是要教我,我先是不肯,但是爸爸一下子把我抱进了水里,这下还想游也得游了。爸爸又把我抱到了塘中央,吓得我一动也不敢动。这时爸爸对我说:“孩子,如果示会游泳,万一哪一次你不幸落水了,你怎么办呢?孩子你放心,老爸不会害你的。现在只要爸爸一松手,你就拼命地往岸上游,如果你在中途游不动了,只要一下沉,老爸就立刻来救你。”听后,我将信将疑。不过,我还是顺从了老爸的安排。老爸的手还没丢,我就早早的做好了划出去的准备。他一丢手我就拼命往前划,目标是对岸。我使劲划动双手,两只脚没命地朝后蹬水。可能是太紧张,我并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前进,或是前进了多少?

只知道没一会儿,我的手脚都没了力气,开始往下沉。我怕极了,想等爸爸来救我。可我还在下沉,手都摸到土了,我大叫起来!心里愤怒地怪着爸爸不及时救我,让我遇到了这样的危险!救生的本能让我抡起双臂,疯狂地向前抓着……可是奇迹发生了,在我失去信心停下脚的时候,我居然踩到了泥土。我睁开眼睛一看,我上岸了!我终于会游泳了!爸爸看到我这么高兴,也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从此,我觉得游泳并不像我想像中的那样可怕,我越来越爱游泳了。后来我还学会了睡着游,像青蛙一样跳水……而且我又从思品书上学来毛主席也特别爱游泳,尤其是冬天他也敢游,所以他的身体也越来越棒。

有了毛主席的榜样,我开始更爱游泳,但还是没有胆量在冬天游泳!

(三)我喜欢作文

动画片可真是我的最爱。无数的动画片内容丰富多彩,动画人物造型千奇百怪,故事情节精彩万分,有的风趣幽默,让人捧腹大笑;有的以情动人,让人伤心落泪。动画片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心,如果我看动画片的时候妈妈叫我吃饭,我宁可不吃,也不要错过任何精彩的情节。

动画片给了我一个想象的广阔空间,闭上眼睛我就能成为动画故事里的主角。我想象自己就是孙悟空,打败了魔法大王;我想象自己就是火影忍者,英勇无比,战胜了邪恶;我想象自己就是围棋少年,登上了世界冠军的宝座;我还是第二个哈利波特,可以随心所欲地施展魔法。

就是在睡梦里,我也在天上飞翔,因为我变成了齐天大圣……动画片成天让我心里痒痒,看不到动画片我就坐立不安。为了动画片,我可以不睡觉,把闹钟调在早上五点钟,趁妈妈睡得正香,我起床来看电视。就是白天上学没精神,我也在所不辞。我的愿望就是自己也能制作动画片。我觉得这件事情不难,有电脑软件就可以了。我鼓起勇气把我的想法告诉我妈妈。妈妈笑了笑,没有表态。她把我领到楼下,对我说:“你现在爬到十楼去,但是不准坐电梯,也不准走一楼到九楼的楼梯,直接给我上十楼。”我晕了,气急败坏地叫起来:“我又不是火箭,我怎么上得去?”妈妈说:“这就是了,你以为做动画片那么简单?动画片就是十楼,你要上去,先得一步一步地打好基础,一层一层地往上爬。

你现在的学习就是十楼下面的楼梯,你必须把下面的楼梯垒结实了,才能稳稳当当地在十楼做你想做的事情。懂吗?动画片是用故事情节来吸引人,你连作文都写不好,能制作出什么情节来?电脑软件是复杂深奥的,你现在不好好学习,以后什么软件你都使不好。但是你现在就打好了基础,你就可以写出好文章,做出好软件来,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制作你想要的动画片。”

原来妈妈让我当“火箭”是用心良苦呀。我明白了。看来我现在还得少看点动画片,多多用心学习才行呀。

(四)我喜欢作文

再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像她那样在身后默默注视你远走的背影。

亲爱的男孩,请你停留一会,她跟不上你的步伐……

你的生命中有没有出现过一个相貌平凡,在人海中完全分辨不出来的女孩。如果有,请善待她。无论她怎样喜欢一个男孩,都是不容任何人耻笑的仰慕。

她是他认识的女孩之中最普通的一个,学习成绩不算拔尖,也懒得去学,却在体育方面异常出色。她脾气暴躁,随便一件小事就能让她破口大骂,不把人损得一无是处决不罢休。在朋友面前却无论什么事,都能一笑而过。

她很喜欢笑,笑起来就像一个白痴。经常被说是,爆笑狂魔。笑声很魔性,在半夜听到她的笑声,正常人会被吓得毛骨悚然。

她很喜欢自残,经常可以看见她手上或深或浅的刀痕,笑着说(这样心就不会太痛。)原来,傻笑的面具下,是一张哭花的脸。所谓百毒不侵不过是早已经历过万箭攒心。

她很喜欢打架,打完之后总会看着那个人的伤口问(疼么?)她希望那个人能像他那样给她一个简单的微笑。

一次次地往事重提,一次次往伤口上撒盐,是为了他否决的背影更清晰么?他不知道,她想要的只是,和他一起慢慢变老。

她很喜欢他,(。)她坐在天台上,看着身旁的他,漫不经心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忐忑。

他一愣,对她说(呃,别闹了。)

(你喜欢我么?说实话。)她盯着他的眼睛,没了平常懒散的模样,一字一句地问道。

他知道她这次不是开玩笑却仍然犹豫着不肯开口。他别过头,看向身后的落日,缓缓说出了答案。却没注意到,她在他转头的那一瞬间就扬起一个自嘲的微笑,飞奔着离开了天台。留下了他独自一人看着孤寞的夕阳,守着她希望的答案。

她已经等了他两年十二个月二十五天,却等不了一刻,与他行成了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

后来,她转学了,他哭了。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哭得那么撕心裂肺。刻骨铭心必将伴随着撕心裂肺。

再后来,她和他在天台上相遇了。他看到了她写的一个故事,写的是他和她之间的事。

他修改了结尾,她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

他也实现了当年她的心愿,他和她一起慢慢变老……

亲爱的男孩,一切还不算太晚。

你愿意和我,一起慢慢变老么?

(五)我喜欢作文

是柯南·道尔创作了侦探小说的里程碑,它并不是最早的侦探小说,可却是最著名的侦探小说,是侦探小说中的“《圣经》”。

而《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福尔摩斯也是大名鼎鼎。即使没有读过侦探小说的人,也不会不知道他那如雷贯耳的大名。从他那句让人倒背如流的开场白:“您好,看得出您从阿富汗来。”到“最后的致意”,没有人不被他征服。

他让人觉得真的有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生活在伦敦,因为他而使那里的空气变得清新。也许是作者介绍了他的外貌(不过那个侦探的外貌我们不知道呢?),也许是有他的住址贝克街221B,那还是我向往的地方(至今我们还十分感谢作者那么做)也许是Dr。华生以日记的形式记录了他的好朋友的传奇经历,让人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

你可以不读侦探小说,可你读了侦探小说却不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那可就太奇怪了。那时候27岁年轻的柯南道尔与他的侦探即使在自信,也不会想到他笔下的人物正在超越者杜宾,成为"神探"的代名词。并且柯南·道尔创造了侦探小说四五十多个原型。如何让凶器消失,凶手变成受害人等。他还贡献了华生,在伟人身边放歌助手这种方法足足用到现在。说到这位大侦探,就不得不说到他的扮演者Jeremy· Brett。他是一名演员,扮演过众多角色,但以扮演福尔摩斯最为出名。

在这个世界上,扮演福尔摩斯的人并不少,可最为经典的就要数J·B扮演的了。他精湛的演技让人着迷。他仿佛一个真正的福尔摩斯,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语言,每一个神态,都是恰到好处。感谢他,让这个角色这般真实。他穿上了绅士服,加上他英俊潇洒的外貌,聪明,善良,勇敢,无畏,大方,对女士有礼貌,这是一个标准的绅士。我不知道是因为喜欢上了福尔摩斯才喜欢上了J·B,还是因为他更喜欢福尔摩斯。他演的是那么的出色:与华生的争吵,被房东太太赶出来被华生嘲笑却又不甘示弱的心情,不怕贵族。一切都演的出神入化。是没有人可以与他相比。世界上有三个人因夏洛克福尔摩斯而出名。一个是他的作者柯南道尔,另一个是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画插画的著名画家S·P。剩下的,就是福尔摩斯的扮演者J·B。

众多扮演者中,他的版本最受欢迎。虽然61篇小说中他只出演了40多篇,这是个遗憾,但篇篇有精彩。在电影中,JB塑造了一个伟人。在电影中,导演换了两名,华生也换了两名,但唯有福尔摩斯没换。他永远在人们心中。我相信,在以前的伦敦,在人们心里,一定有一位叫福尔摩斯的人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一起,为社会做着贡献。

(六)我喜欢作文

I like the program"Animal World" . First of all I like animals especially small animals. Secondly the host is able to make the program lively and interesting. Thirdly through this program I know a lot of things that I haven't known before. I gain some knowledge about animal life such as different lives of various kinds of animal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nature people and animal and the importance of animal protection.

I want to say that animals are part of nature as we are. They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humans. We must keep nature in balance.

Please give your love to animals. Stop killing them.

我喜欢“动物世界”这个节目。首先,我喜欢动物,尤其是小动物。第二,主持人把节目办得既生动又有趣。另一方面,通过这个节目,我知道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关于动物生活方面的事情,例如不同动物的不同生活习惯,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有保护动物的意义。

我想说的是,动物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们与人类不可分割,我们必须保持生态平衡。

请把你们的爱给它们吧,不要杀害它们。

"Animal World" is my favorite program. First of all I like animalsespecially small animals. Secondly the host has the ability to make the program lively and interesting. Thirdly through this program I know a lot of things that I haven't known before. I gain some knowledge about animal

life such as different lives of different animal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eople and nature people and animal and the meaning of animal protection.

Now I understand animals are part of nature as we are. They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humans. We must keep nature in balance so that we will have a good life in the future.

Let's love animals. Never do any harm to them.

“动物世界”是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首先,我喜欢动物,尤其是小动物;第二,主持人把节目办得既生动又有趣;第三,通过这个节目,我知道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获得了一些动物生活方面的知识。例如,不同动物的不同生活习惯,人与动物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有保护动物的意义。

现在我懂得了,动物像我们一样是自然的一部分,它们与人类不可分割。我们必须保持生态平衡,才能使我们将来的生活更好。

热爱动物吧,不要再伤害它们。

(七)我喜欢作文

大人们都说,女孩子乖啊!从来不顶嘴,听话……既然当女生这么好,还能受表扬,我怎么还想当男生呢?当男生有什么好哇?哼!不知道吧?当男生的好处真是多如牛毛啊!不信?我列举几条给你们看看!

好处一:淘气、胆大是专利

男生淘气、调皮,家长们会说,这孩子真活泼!女生则相反,淘气一丁点儿,马上,大人们就指责:“女孩子家的,还这么调皮,真不像话!”呜——我天生就不文静,反而很暴力。经常对别人拳打脚踢,要不是头发还算长,那些“受害者”准会叫我“男人婆”!而男孩子打打闹闹就是很正常的。还有,男生胆子通常要比女生大一些,走夜路,捉虫子之类的事男生根本不怕,看恐怖故事、电影就更不用说了。可我,不敢走夜路,看见“面目狰狞”的虫子也会吓得尖叫,恐怖故事、电影,我总是避而远之。如果我是男生,胆子就会大了,也不用怕这怕那的了。当男生多好啊!

好处二:运动细胞比女生多

我长得高,没满12岁“海拔”就有1.65m了。妈妈的同事、同学见了我都说:“哇!好高啊,这么高,打篮球最好了!”可是,可是,我的腕力啊,臂力啊,都小得可怜,投球的命中率也不高,只能望“球”兴叹啦!而男生呢?男生几乎个个都有运动细胞,打篮球就是他们的专利。臂力大,腕力大,投球命中率高,传球、速度都很厉害。如果我是男生,就不会浪费了我的身高啊!我长得高,腿自然也长,但跑步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

数第二……当了男生,也能充分利用上这两条腿了!

好处三:男生坚强一些

记得有一次,老师组织我们去看一部很感人的电影,女生(包括我在内)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男生们却几乎没哭,还嘲笑了我们一番。女孩被老师批评了几句,小到抽泣,大到“哭爹喊娘(夸张了点)”。可男生,就算被老师打了,顶多是眼圈红红,抽泣几声。真佩服他们!女生的泪腺怎么就那么发达呢?如果我是男生,肯定会好多了!

好处x:……

当男生的好处这么多,我会不想当男生吗?

(八)我喜欢作文

如果要我从爸爸妈妈中选一个我最喜欢的人,那就非妈妈莫数了。因为,妈妈就是我生命中的象征。

妈妈就象家中的机器人。起早贪黑的忙,好象有干不完的活。早餐,是我和爸爸必不可少的。因此,妈妈尽量做最好吃的,让我们都有好的精力。收拾完桌子,她又忙开了:洗碗、洗衣服、收拾屋子…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妈妈对我说:“困难像弹簧,你弱他就强”;每当我失败时妈妈对我说:“有了失败,就有成功,失败和成功都是一样的”;每当我成功骄傲时,妈妈对我说:“骄傲的孔雀是飞不起来的。”

长时间的劳动让岁月给妈妈无情地划上了几条皱纹。我很心痛。有时甚至傻呆呆地说要回到妈妈肚子里,让妈妈永远年轻。妈妈听了后笑了,慈祥地说:“不可能了,你的想法太单纯了,妈妈只能越来越老了”。我听了只能泪花滚滚,说不出什么能让她感到欣慰的话。

是谁在失败中鼓励我?是谁在我失落时激励我?是谁在我伤心是安慰我?是妈妈,是妈妈,还是妈妈.妈妈就像一盏指路明灯,让我看清人生的道路,我要永远感谢我的妈妈。

(九)我喜欢作文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每一件东西都赋有着自己的色彩。不管是鲜活的,明快的,还是深沉的,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含意。正是这些五彩缤纷的色彩,才将世界点缀得如此美丽。

生命之绿绿是大地母亲最活泼的孩子;绿是春天最忠诚的使者;绿是生命最朴素的外衣。当小草从土地里悄悄探出了头,她就披上了这件绿衣。这娇嫩,鲜活之绿代表着一个幼小的生命已经开始,她将带着生命之绿一直活着,直到绿已暗然褪色甚至消失。绿,几乎是无处不在的。马路边,田地里,阳台上,无一没有她的影子。而生命之绿又是那么重要:华美,但没有绿的衬托还能展现它的美吗?试想一下,那一朵花没有绿叶的衬托,那一朵花不是由绿芽长成。绿虽然普通,但却有着很不普通的意义与价值。她的普通已使人们不再重视它,但倘若有一天绿消失了,那么世界还会那么美丽吗?大自然还会充满生机吗?我爱绿,爱它的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爱它普通而又意义不凡的色彩;爱它的自然清新与超然脱俗。梦幻之蓝蓝是天空和大海美丽的外衣。而它们又是那么的辽阔无垠,一望无际。

我喜看海和望天,因为每当看到蓝色心情就会豁然开朗。蓝,它清爽明快的线条显得那么的恬静于清灵,总能带给我舒服轻松之感。它静静地仰卧在天空上,而又活泼的撒落在海水里。多少遐想随蓝而起,多少的欢声笑语荡漾在蓝色的海水边……俗语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要想做到也的确不容易,有像大海于天空般宽广的胸怀是很难得的。我想也只有蓝能体现出这种精神。每当置身于大海于天空中,就能感受到蓝带来的喜悦,蓝带来的欢欣与蓝代表的心胸宽广的精神。它使我抛开烦恼,它帮我抚平了心中的寂寞与忧伤。固然世界何其大,色彩何其多,但只要你留心观察,仔细体会,你就会发现美丽的色彩又岂止是一二种。而每种色彩所代表的含义也是何其丰富。明白了,理解了你又岂只是与色彩一起生活!

(十)我喜欢作文

跟我玩得最好的一个小伙伴是谁呢?不用多想,他就是邓炜炫。邓炜炫有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张小小的嘴巴。每当他看书时,他那双小睛会目不转眼地盯着书本,嘴唇也不由自主地蠕动,显得格外认真。

每当下课时,他就会拿出一本书来,再捂上耳朵,便沉浸于书本世界中,看得如痴如醉,不能自拔。有一次,我去问他问题,他竟然没听到。直到我用手拍他的肩膀,他才回过神来。他双眼不离书本,看都没看我一眼,说,你为什么在我看书的时候来打扰我呢?要是你不会的话,你可以找其他人啊。我一愣,心想:他平时可不是这么小气的一个人啊,可能是那本书太好看了,又或者是他刚好看到最精彩的部分——所以,所以,他才这样对我说的,我表示理解。

记得还有一次,是暑假的一天,我去他家找他打球。我说,我们去打球吧。他说,好啊,好啊,你先去,我洗把脸就来。我以为他很快就会来,没想到几个小时过去,还不见他的人影,气得我快要吐血,我想:这个小虫肯定又去啃书本去啦!第二天,我去找他算账。见到他,我生气地说,你昨天去哪啦?他一脸无辜地说,忘了。忘了就忘了,他绝不再提打球的事情,反而向我介绍起他正在看的那本动物小说,口若悬河,眉飞色舞。不知不觉间,我被他绕了进去,那天,我也没提一句打球的事恶性肿瘤,和他呆在家里,看了整整一个下午的书。

经过我的介绍,你一定也想和我的小伙伴——邓炜炫做朋友吧,要是想的话,赶紧联系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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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我喜欢作文

古今中外的格言数也数不清,可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他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

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句格言,那还得从我四年级加入校篮球队时说起。起初由于我技术不够好,经常遭到六年级队员的嘲笑,这可惹恼了我。尽管我此后天天晚上都在家附近的篮球场练习,但技术没有长足的进步。我心里十分渴望成为像乔丹一样棒的超级巨星。有一个周五篮球队训练的时候,郭老师把我叫到一边并轻声对我说:“于昌淼,你的技术还不是特别好,而且你还是四年级的学生,从下星期起别再来篮球队了。”我撇了撇嘴答应了,老师一转脸,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了下来。难道我这样离开我心爱的篮球队吗?老师的话犹如晴天霹雳,我的心情似乎一下子从天堂到了地狱。平常只有五分钟到家的路程显得那么遥远,连天空中的小鸟好像也在讥笑我;路上的行人好像都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我眼前浮现出妈妈期盼的目光,耳边回响着爸爸对人说起我在篮球队时那自豪的神情,我黯然泪下。边哭边跑回了家,老师刚才的话语在我耳边挥之不去……

回到家我将一肚子的苦水向妈妈吐了出来,妈妈一听就笑了,说:“如果你真喜欢,下星期可以继续去篮球队。”我破涕为笑,心里盘算着如何在篮球队“复活”。下个星期来临了,当满怀信心地来到篮球队,郭老师,郭老师看到我时脸上露出惊异的表情。把我叫到一边问:“你真喜欢打篮球吗?”我坚定不移的点点头。从此我的名字又回到了点名册上。无论是寒冷的冬夜还是酷热的夏日,你都会在篮球场看到我的身影。后来我的秋季有了突飞猛进的提升,老师每次都让我给队员们做示范。这时我矫健的身姿就像飞人乔丹一样,引来队员们阵阵喝彩。我心想他们怎么知道我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我相信我是最棒的!

今年春天,我右脚的大脚趾头患了甲沟炎,为了不影响训练我瞒着老师和妈妈坚持训练。有一天洗脚时被妈妈发现我的“秘密”,立即带我去医院。医生看了冷冷的说:“得拔掉三分之一的指甲……”就是这样我还天天坚持刻苦地训练,如今终于成为了校篮球队的队长,这个称号名副其实。这是我在困难面前仍然怀着自信心坚持不懈的结果。

从此我更深地理解了“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他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这句格言。因为这句格言为我开辟了成功的路,也必将指引我日后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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