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
  • 汉语词
  • 汉语典q
当前位置 :
辩事
更新时间:2024-04-28 11:33:55

基本解释

(1).对所掌职事引起争讼。《周礼·春官·大史》:“辩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 郑玄 注:“谓抵冒其职事。” 孙诒让 正义:“辩, 宋 本并作‘辨’,今据 唐 石经正。‘辩事’与前‘辩灋’义同,亦谓以职事争讼者……注云‘谓抵冒其职事’者,羣执事各有当掌之职事,凡慢废不修与专擅侵官,因而争讼者,皆为抵冒。”
(2).谓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务。《管子·五辅》:“君择臣而任官,则事不烦乱;大夫任官辩事,则举措时。” 尹知章 注:“辩,明也,能明所任之事也。”

范文网(fanwen7.com)汇总了汉语字典,新华字典,成语字典,组词,词语,在线查字典,中文字典,英汉字典,在线字典,康熙字典等等,是学生查询学习资料的好帮手,是老师教学的好助手。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邮箱:  联系方式:

Copyright©2009-2021 范文网 fanwen7.com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2695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