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该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的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等。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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